2022年12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新修訂的《貴州省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為方便有關單位和社會公眾理解《預案》的精神實質和具體內容,現就《預案》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和必要性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黨的二十大就“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作出了系列決策部署,要求完善國家應急管理體系,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急難險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能力。這次預案修訂工作,是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具體實踐。
自2020年對《預案》進行修訂后,我省在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過程中,暴露出原《預案》的一些問題和短板,主要表現為指揮機制運轉不暢、預警和應急響應銜接等方面職責不清等問題。2021年7月20日,河南鄭州遭受特大暴雨災害,我們認真分析反思,全面檢視查找預案建設與管理方面的不足。為適應新形勢下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新要求、新特點,進一步提升預案的針對性、實戰性和可操作性,確保高效有序應對地質災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有力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要對原《預案》進行修訂。
二、修訂總體思路和框架體系
(一)總體思路。《預案》修訂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注重與《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貴州省自然災害領域專項應急預案相適應、相銜接,充分吸收國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編制最新成果,結合貴州省實際,立足實戰要求,著力解決指揮體系、上下銜接、責任分工、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置等問題,著眼于實用、管用和好用的原則進行修訂。
(二)框架體系。《預案》內容共8章,主要包括:總則、組織體系及職責、應急準備、預報與預警機制、應急處置和救援、應急保障、恢復與重建、附則。
三、修訂主要問題說明
(一)關于總則。參考應急管理部和我省最新預案體系,將“編制目的”修改為“指導思想”,對“適用范圍”內容進行了補充完善,將“事件分級”內容調整到第五章“應急處置和救援”。
(二)關于組織體系及職責。原《預案》由省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負責應對處置特別重大、重大級別地質災害,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應對處置較大、一般級別地質災害,本次修訂將四個級別的地質災害調整由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統籌應對處置。同時,將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由省應急廳副廳長升級調整為廳長,副指揮長中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自然資源廳廳長保持不變。此外,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體系及職責也相應進行了調整,新增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省應急廳副廳長為辦公室副主任。
(三)關于應急準備和應急保障。將原《預案》中“應急保障”章節中的“應急準備”相關內容前置,并專門設置一個章節進行細化,新增的“應急準備”章節更能體現“以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應急保障”章節則更加側重于規范地質災害發生后各級各部門在組織、指揮平臺、資金、物資裝備、通信等方面應履行的職責和采取的行動,更加突出“戰時”保障要求。
(四)關于響應銜接和應對處置。省級新增了Ⅲ、Ⅳ級預警響應和應急響應,進一步明確了每一級預警響應和應急響應的啟動程序、條件和行動內容。預警響應啟動條件中綜合考慮區域預警預報和地質災害隱患點預警兩種情況,采用點面結合的預警預報方式更加貼近實際。同時,將原《預案》“信息報告與先期處置”“應對處置”“調查處理”等章節整合為“應急處置與救援”一個章節,使應對處置工作環環相扣,更加貼近實戰要求。
(五)關于恢復與重建。此章節為新增內容,明確了省、市、縣三級在恢復重建中的職責,旨在有力推動受災群眾快速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四、修訂后特點
(一)指揮體系更順暢。本次修訂對地質災害應對處置指揮權及職能職責進行了調整,將原《預案》的雙指揮機構調整為單指揮機構,指揮體系更科學、責任更明確、運轉更順暢,有利于高效應對處置各類地質災害和災情演變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情況。
(二)“平戰”結合更科學。本次修訂突出“平戰”結合,明確了“平時”的應對準備要求和“戰時”的應急保障措施,體現了“防、抗、救”一體化的防災減災救災理念,更好適應新形勢下地質災害防范應對準備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響應銜接更精準。本次修訂對四個級別的預警響應和應急響應的啟動標準、程序進行明確,并分別對每個響應級別的行動內容細化,有效解決了原《預案》中預警響應和應急響應啟動級別判定難、行動內容不具體等問題。